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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利企!珠海进一步优化这类服务!

时间:2023-03-29来源:珠海政府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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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交房即交证”、

“交地即交证”、“交验即发证”;

深化“跨省通办”;

试行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

……

事关不动产登记,

珠海进一步优化便民利企服务!

近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服务》)。

官网截图

《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起来了解!

一、信息集成“线上办”

(一)深化二手房过户“一网通办”。登记机构与税务部门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二手房转移登记、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程网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业务系统衔接,让办事主体足不出户即可在线上办理合同网签、税费缴纳、房地产过户领证等全链条服务事项,提高不动产登记高频业务“二手房买卖”的便利度。

现场图片

(二)深化二手房“带押过户五合一”。依托在银行设置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信息平台,加强政银互信协作,让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办理银行金融业务的同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做到“只跑一趟银行、只交一套材料”,一次办好赎楼、解押、过户、贷款、抵押五件事。

(三)深化登记税务“一窗受理”。全面开展“线上一窗预审核验”业务模式,优化“线上一窗全程网办”和“线下一窗”业务模式,存量房高频涉税登记线上、线下申办均能实现登记税务“一窗受理”,办事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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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不动产登记+”。建立“+公证服务”,涉及公证事项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公证机构“一站”办理。完善“+金融服务”,抵押权登记在合作金融机构登记便民点“一窗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或智能秒办。完善“+中介、+开发企业服务”,通过线上办理让房产过户无需跑登记机构。完善“+民生服务”,提升水电气联动过户办理率。完善“+仲裁服务”,提前预防和第 一时间解决购房纠纷。完善“+法院服务”,提高司法执行效率;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不动产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处理联动机制,源头化解抵押不动产涉及租赁关系执行难题。

二、流程集成“一次办”

(一)深化权籍前置。建设单位在房屋竣工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后可提交房屋测量成果申请权籍前置。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籍系统中提前建立权籍和楼盘表,同时向自然资源部门核查地价缴交情况。后续办理不动产首 次登记时直接提取权籍成果。

(二)深化“交房即交证”。全面推行增量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推进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可申办“交房即交证”服务,通过线上审核、缴交税费,实现购房人在交房现场领取不动产权电子证照,具备条件的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深化“交地即交证”。不动产登记材料预审与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测绘、权籍调查、土地出让金缴纳、申报纳税等环节并联推进,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足额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费用,在签订《交地确认书》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深化“交验即发证”。并联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楼盘表数据预审入库、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首 次登记预审,在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企业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完成备案手续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五)优化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继承登记,有第 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及提交材料。主动购买公证服务,免费为有需要的申请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减轻申请人费用负担,降低登记风险。

(六)实行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瑕疵的情况下,可在申请人承诺补齐材料的情况下容缺受理登记业务申请。

(七)实行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取消强制提交《新旧地址证明》,容许申请人以承诺地址申请登记。取消在建工程抵押强制看现场,工程建设情况一律采取承诺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 次登记等常规需要现场查看的业务时,经申请人承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自然状况与现状一致后,可免于实地查看。

(八)普及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转现房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转现房抵押权登记、建筑物所有权首 次登记与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等30余种业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申请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五合一”模式下三种登记业务类型可以任意组合一并申请办理。

三、多地联动“就近办”

(一)深化“不出关办”。港澳银行和境内金融机构的港澳分支机构可作为抵押权人申办不动产抵押登记,无需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其身份证明材料经登记机构备案的,在有效期内无需重复提交。在港澳合作银行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实现跨境抵押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一次性申办、不出关办理”常态化。

(二)深化“跨省通办”。在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高频服务事项“省内通办”的基础上,与江西南昌、赣州,河南平顶山、洛阳、开封等地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四、服务产业“省心办”

(一)完善服务产业企业机制。建立产业项目及重点企业服务快捷响应机制,提供贯穿项目落地、投产、经营全过程的优质服务。增设电话咨询专线,根据企业需要“送政策上门”,定制化不动产登记政策宣讲。

(二)优化“企业服务专窗”。优化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涉税登记业务办理,做到无需网签、无需预约、无需取号,即来即办,一窗受理、专人办理、税证联办、1小时办结,全国免费邮寄送证。

(三)试行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与住建、自然资源等五部门联合开展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试点工作,打通已抵押房地产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路径,解决已取得预售许可但未销售项目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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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创新产权管理。企业申请办理联合供地项目首 次登记或工业物业分割转让登记的,简化收件材料,凡是能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提交。分割转让需征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工程规划等部门意见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跟进,无需申请人提交。

(五)减轻生产经营负担。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收费减免政策,主动减免小微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用,对不在小微企业名录范围又申请减免的采取承诺减免,并为企业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书。

(六)深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企业获得经营场所需开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可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支持电子签名,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网上签约、网上申办,审核通过后核发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电子证照,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五、优化查询“便捷办”

(一)深化“以图查房”。扩大查询主体范围,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视化查询“以图查房”服务,申请人通过“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或在“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以图查房”入口,经身份验证后,可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

(二)深化“一证一码”。不动产权证设置二维码,手机扫码可随时随地获取该不动产的产权、抵押、查封、异议、宗地图、分户图等方面的实时信息,即刻生成该不动产的空间位置并可指引导航,证书不再粘贴纸质宗地图和分户图。

(三)深化“指尖开证明查档案”。权利人通过“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虚拟自助机”或“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线出具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下载打印买卖合同、发票等登记原始资料;可查询本人曾用名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监护人可代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查询其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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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关联备案。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通过“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办理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关联备案后,可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业务。

(五)延伸自助查询终端。在公证机构、金融机构、房产中介机构设置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机,方便办理关联业务时现场查询和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优化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管理人可查询、复制破产企业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破产企业名下不动产权利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登记信息,以及破产企业名下原有或现有不动产的档案信息。

六、内外监管“放心办”

(一)完善窗口管理。坚持服务大厅三级值班,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有需要的办事主体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把窗口建成沟通协调、政策咨询、为民解忧的平台。

(二)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内部办件质量检查,开展服务对象评价回访,坚持“每月一通报”,重点关注办证的时效性、规范性等问题,发现其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落实。

(三)降低登记风险。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保障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合法权利,维护动产登记公示公信力。

(四)畅通投诉反馈。建立全方位投诉处理机制,服务大厅设留言簿,屏幕公示投诉电话,联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聘请社会监督员对不动产登记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登记效能再提升、为民服务再升级!

珠海将不断加快政府流程再造,

推出更多暖民惠企实招硬招,

以“改革之力”增强“发展之势”,

跑出发展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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